第(1/3)页 第两百一十二章楼兰时代!(二合一) 骷髅鬼夫本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只要骷髅大阵启动之后,他就可以占据冉钟的身体然后扬长而去。但他没想到,昨天上穆垂山的时候,被清羽宗的修士给发现了他的异样,因为牛家村每年都会来这里的山泉进行浸泡,所以比较相熟,就问了几句。 骷髅鬼夫仓促回答,匆匆离开,便让清羽宗的修士生出了疑惑。 而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要加快进展了,但没想到白天就碰到了林烨,本来他是想将林烨杀掉的。但听到林烨的口音,以及他的来历,这让见多识广,心机狡诈的骷髅鬼夫留了一个心眼,便是忍住了杀意。 但后来林烨的叫花鸡,以及听到世外之地等等事情的反应,再加上他竟去了无尽海域里,让骷髅鬼夫更加确定了。本来今天晚上他就准备收拾林烨,以摄魂之术让他托盘而出,但没想到清羽宗在这个时候杀来,他不仅白骨大阵损失掉了,甚至最后还被林烨给吞噬了元神! “想不到这些修士,居然能够以元神出窍。”林烨心中骇然一片,骷髅鬼夫的肉身早在之前就已经毁掉了,但他却靠着元神一路上不断夺舍,活到了现在! 而幸好是遇到了清羽宗,否则骷髅鬼夫不仅夺舍冉钟成功,可能自己第一天进入神州浩土,就要稀里糊涂的死在这里! 可怕!!! 直到这个时候,林烨才意识到神州浩土的凶险,看似面带和善的冉鸿霖,居然只是一副皮囊而已,而他和善的面目之下,则是歹毒之极的恶毒心肠! 拿活人炼阵,拿生人炼尸! 骷髅鬼夫的记忆十分混乱,以林烨如今的能力,虽然是吞噬了骷髅鬼夫的元神,但也只能开启他一部分的记忆而已。 至于想探索更多的,则是脑袋发疼,再也探究不下去。 这个洞口,是骷髅鬼夫逃亡到牛家村时,在这里折服养伤的洞口,那些尸体白骨,有人类,有动物,都是他用来吸收尸气进行恢复的。 其实林烨心中还有点庆幸,来到这里第一天,他就干掉了一个几乎是站在了神州顶端的元婴期大修士,简直就不可思议。 他看着自己手上再次暗淡无光的吊坠,有点愣愣出神。 “对了,储物戒指。” 林烨心中一动。在神州浩土,每个修士都有自己的储物戒指,里面有一个储物空间,装着一些要用的材料,宝物,法器,法宝等等,虽然骷髅鬼夫是靠着元神出窍才一路逃了过来,但这一路上也杀了不少修士,收获有很多。而那储物戒指还在,戴在地上躺着的冉鸿霖的右手小指上。 不知道为什么,在吞噬了骷髅鬼夫的元神之后,林烨现在觉得自己很强大,而且是一种莫名的强大感。明明他的修为还依然只是内息贯通的中等境界,并没有丝毫的提升,但这种强大感就充斥着他的身心,让他都感觉莫名其妙。 就好像是一台汽车,换了发动机一样,虽然他的外壳和其他零件都没有变化,但的确是比以前跑得快了,性能也更好了。 而在融合了骷髅鬼夫的元神之后,林烨就有这样的感觉,环顾四周,视野更加清明,脑子也更加清楚,很多之前需要弯弯绕绕的问题,现在也是瞬间贯通,思维通达。 就如同吃了什么大补之物一样,体质上得到了飞跃一般的提升。 鸟枪换炮了! 其实林烨不知道,元婴期的元神有多么可怕,之前骷髅鬼夫靠着元神横行无忌,一路从西夏来到了墨地,逃亡了好几年都没事,就是因为元神的实力太强了! 哪怕是金丹期的修士,都不敢正面与之抗衡! 而林烨,居然将他给吞噬了,这样融合之后,哪怕只是得到半点力量都俨然可以笑傲一方,更不用说全部得到了! 这哪里是大补之物,就像是拥有了天赐天大好处一样,至少在元婴期之前,林烨都将得到骷髅鬼夫对修仙的理解,认知,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就好像一个孩童得到了一把手枪一样,等他摸清楚原理,慢慢成长之后,可以用此当做后盾,而且是杀伤力极强的兵器和后盾! “骷髅鬼夫乃是站在了神州近乎顶端的人物,我能得到他的元神,日后在这里立足,生存,都能有极大的依仗,甚至修炼,都能事半功倍!”林烨想到这里,又看向了自己脖子上的那串吊坠。 暗淡无光,好像用尽了所有的能量一般,比起之前还要褪色了不少。 林烨眉头紧皱,这个吊坠乃是老头子留给张家,让自己去取的,老爷子就算再强悍,也不可能这么厉害吧?居然能抵挡元婴期修士的攻击? 按照神州浩土的武器也有等级,分为低级法器,中级法器,高级法器,以及顶级法器!而法器之上,则是法宝!法宝只有元婴期的老怪物才能够炼制而成,而且还要靠机缘。法宝的威力十分强大,动则毁天灭地。但这个吊坠为何会如此变态,能抵挡当初荀长青的攻击也就算了,现在连元婴期老怪物的元神都能抵挡,难不成是法宝? 林烨想不明白,以前他虽然觉得老头子神神秘秘的,但总不应该有这么强大的实力,能够驾驭法宝,那也太逆天了! 林烨暗道:“说不定,连老头子都不知道这个吊坠到底有什么作用,以前我只是认为这个东西和我的身世或许有关系,但现在看来,还远远不止......” 摇了摇头,既然想不明白,林烨也索性不去琢磨了,毕竟在骷髅鬼夫的记忆里也没有这种法宝的描述,而且骷髅鬼夫也只是元婴初期,以前的武器是一个高级法器招魂幡,连他都没有法宝,可想而知法宝的珍贵了。 正因为这样,林烨就算磨破头皮,也是想不明白的。 低头看向冉鸿霖的尸体,林烨在适应了如今身体的强度之后,才从冉鸿霖的身上将储物戒指给取了下来。 一并取下来的,还有那两颗鬼头戒指,在骷髅鬼夫的记忆中,这两颗戒指叫做噬魂戒。 以之前骷髅鬼夫的实力,根本迸发不出任何法术攻击,更不用说施展摄魂术了,这是他一路逃亡过来,杀了不少人得到灵石之后,在地下坊市里购买的。 现在作为他的常规武器在使用。 这两颗噬魂戒有点用处,林烨直接揣进了兜里,然后开始检查储物戒指。 在现代社会,要带东西都需要背个背包,或者旅行箱,但在神州浩土则不同,那些什么修士的宝贝太多了,动辄便是成百上千的东西,他们要怎么装?只能靠储物戒指! 一般的储物戒指,都有几十平米的空间,而大的储物戒指,则有上百上千平米的空间,可以说修士很多的精华,都放在了里面,这就是他们的家当。 之前骷髅鬼夫被人伏击,靠着元神血遁逃跑,所以储物戒指自然也是没有了,而这个储物戒指里面的东西,是他逃亡到墨地的这几年,重新开始收集的。 “以前只是在小说上看到过储物戒指,没想到真有这个东西。” 林烨自嘲地笑了笑,看着这个造型古朴,几乎和街上精品店里卖的几块钱的戒指没什么区别,他自己都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心情。 打开储物戒指,首先需要动到意念。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