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213章 阿布,跟我混吧-《最强神医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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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兴奋归兴奋,杨云帆可是一点都不敢大意。

    他知道阿布的实力,这个人跟他在三年前交过手,当时两人几乎旗鼓相当,不过杨云帆修炼了内功,所以后劲更足。所以勉强击败了他。三年后,阿布的实力有了飞跃的提升,可却再也不是杨云帆的对手。

    两人你来我往,连续几个回合,度力量,都秒到巅峰,让下面的人肾上腺素急上升,大喊大叫。

    两人抱摔在一起,杨云帆道:“阿布,如果你打拳是因为缺钱,这很简单。我财了!现在我有很多钱。只要你跟我混,钱不是问题。如果你是被人威胁,这就更容易了……”

    阿布打了几拳,已经用尽全力,可眼前的杨云帆柔韧有余,似乎比以前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实力根本不见底。

    而且,他对杨云帆的招揽有些心动。

    “华夏麒麟,你什么意思?事实上,我的确很缺钱!我妻子死了,可我还有女儿伊娃。我需要很多钱,把伊娃从该死的乌克兰带走。我要带她去美国,上最好的学校,我很缺钱。而且,我的老板不是普通人,我感觉我上了贼船。你真的有办法吗?”

    杨云帆砰的一下一拳打在阿布的胸膛,阿布下一秒又扑上来。

    两人再次抱摔在一起。

    “这很简单,只要你死在擂台上,等出去之后,我再把你救活,你就自由了。就算是给人打工,你也应该找一个好老板。我觉得我比你现在的老板,靠谱多了。而且,我只需要你给我的老婆当保镖。这更加轻松。”

    “阿布,怎么样?跟我混吧!”杨云帆诱惑道。

    经过了几次事件之后,杨云帆觉得有必要给叶轻雪找一个顶级保镖了。叶家的那些保镖素质太差了,或许实力不错,但是对于危机的预感,实在是不靠谱。

    这个阿布就不同了。先,他曾经是雇佣兵,而且是参加了几十场小型局部战斗而不死的人。这种人对于危险有一种野兽般的嗅觉。其次,他的实力很强,一般的先天高手都不是他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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