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叔叔、表哥、岳父-《晚唐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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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荷兰人这些年来是施展了各类手段,加强了对这个岛屿的统治力度。

    这些手段之中,最普遍的自然是联姻和培养地头蛇代理人了,和他们在东印度群岛所施展的手段没什么两样。岛上如今大概有超过1500名德意志雇佣兵以及数量接近一千的殖民官员、商人、技术人员、教师、宗教人士、航海家及冒险者,这些人基本都是白人,且是男性,因此多年来结婚对象就只有当地的亚洲人了。这从当地政府的档案就能看得出来,在去年(1680年),于热兰遮堡登记结婚的共有195人,其中160人是来自欧洲的白人、10人是印度人、12人是马来人,剩下13人是出生在台湾的当地人。

    从这些简单的数据就能看出,台湾岛的欧洲人最主要的结婚对象——或者说唯一的结婚对象——就是当地土人了,既有原住民,也有垦荒的汉人。他们在当地是上流社会,月收入在18盾—300盾之间,远超一般水平,而且在政治上还享有优先权,在竞争力上占据绝对优势是很自然的事情。

    与果阿的葡萄牙人类似,他们结婚后,妻子、儿女很显然都将信仰新教,尤其是那会文明水平较低的原住民女人,他们甚至连文字都没有,自然比较容易就被荷兰人给同化,这对于扩大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统治基础大有裨益——其实在最初的时候,他们也不是很愿意做这些看起来劳而无功的事情的,他们只对挣钱感兴趣,可在台湾岛越来越重要的当下,荷兰人发现如果不采取一些什么措施的话,台湾岛也将有些不稳,故才有了往这里大量派遣人员,与土著结婚、拉拢地头蛇、培养买办、收养孤儿的事情发生。

    荷兰人的这种努力从揆一总督时代就开始大力执行,到了雨果·罗尔这一代,已经开始慢慢出成果了,这从他们对全岛的控制逐步深入就可看得出来。不然的话,你当那么多的稻田、蔗田是白来的啊?

    另外,说实话荷兰人算是各路殖民者里面对原住民相对较好的了,对异教徒相对宽容,也不会如同西班牙人那般动不动杀人,征起税来也比葡萄牙人文明。至少,即便是在荷兰东印度公司力量占据绝对优势的东印度群岛上,他们也是用粮食、布匹及其他生活用品来从土人手里换取香料,而不是像西班牙人强迫印第安人无偿为他们种地、放牧、挖矿,进而导致人员大量死亡。

    一言以蔽之,他们是生意人,所有事情的出发点都是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也考虑,自不会搞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要知道,殖民地的土人也是财富,杀了可就没人给你创造财富了!再加上联合省这个国家文明程度比西班牙等过要强上不少,体制更领先,风气更开发,自不会做许多无畏的事情,除非你明确不听他们号令甚至干脆造反。

    东岸人对于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台湾岛上的统治,其感情是复杂的,动机也是不纯的。首先,他们自然是希望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岛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因为可以为东岸人运来包括粮食(这很重要)、蔗糖、香料及各种南洋特产,同时从东岸人这里买走包括高级毛皮、铁器、生丝、绸缎、茶叶在内的各类商品,一来一去获利极大,无论是台湾银行、远东三藩还是地方上的商人,都从中捞取了足够的好处。所以,于情于理,他们不希望荷兰人走!

    其次,他们对于荷兰独霸所谓的福尔摩沙岛和佩斯卡尔多列岛也非常警惕。原因无法,这很可能会造成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中国沿海势力的坐大,进而与东岸人展开激烈的贸易竞争,分薄台湾银行等东岸捞钱工具的利润,这是他们所无法接受的。要知道,自诩华夏正宗的东岸人可从来是把中国大陆看做自己的禁脔的,这从他们多次在明、清各港口“赶苍蝇”就能看得出来,他们非常想要垄断大陆的对外贸易,虽然至今离达成这个目标还很遥远。

    基于这种思路,东岸人这么多年来一直小规模地有条件支持福建郑氏集团,并对他们在台湾岛北部的官私垦号给予了大量的帮助,就很容易理解了。甚至于,上次荷兰东印度公司与郑氏在台湾岛爆发冲突,一度搞得剑拔弩张,最后也是东岸人出面调停的。而且,当时主持调停的台湾银行总经理邵曙光借机将双方在岛上的分界线定了下来(以台湾中部的分水岭为界),毫无疑问就是东岸人这种思路的具体体现——让荷兰东印度公司和郑氏在岛上互相牵制,哪一方也无法坐大,方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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