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九百八十一章 烤面包-《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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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魔界没人认得我,只要能在找到贝奇之前恢复原状就成。

    我继续在森林里前行,为了保持足够的体力,我不得不放缓脚步,将自己的状态调整为步履略快的散步。

    说实话我挺喜欢在森林中散步,因为散步的时候,我总会心神舒畅,内心安静,仿佛吃了颗定心丸般。

    针对这种情况,泰勒老爷子曾笑呵呵表示,真不愧是妖精族的后裔,天生就对森林有着莫名的亲切感。

    但我并不赞同他的话,我觉得,之所以喜欢在森林中散步,是因为先我喜欢散步,这种悠闲的运动让身患懒病的我心情舒畅,其次,我喜欢森林里的果实,不止欣赏它们天然去雕饰的唯美,更喜欢它们那种或清香软嫩,或酥脆爽口的口感。

    总结来说,就是喜欢吃。

    吃,这个词可不简单,对于吃货来说,吃,就是天。

    综上所述,我喜欢在精灵之森里散步。

    但我不喜欢在魔界的森林里漫步,至少到目前为止,都不喜欢。

    魔界的森林和精灵之森不同,后者除了内围森林以外,并没有能够伤害我的生物,甚至就连对我有敌意的生物也没有,我可以随处见到和我打招呼的熊,虎,狼,狐狸,以及统领整座森林的森林之王。

    而魔界的森林不同,不但没有好吃的果实,就连生活在其中的生灵也都满是敌意。

    好吧,我承认,我是外来者,但你们可以戒备,可以绕路,甚至可以在暗中观察,为啥偏要露面,并向我动攻击呢?

    我又没砍你们得树,也没在你们的地盘儿随地大小便。

    不爽的吐了句槽,我继续朝前走着。

    越往前走,我现土壤的凝实度越大,湿度也相对增加,如果所料不错的话,不出三五百米,就会有水潭之类的积水坑出现。

    想到这里,我不禁加快了脚步,并在前进大约三百米的时候,我找到了一汪水潭。

    本来呢,有水潭出现,应该是很令人欢欣鼓舞的一件事,但尴尬的是,这汪水潭并不纯粹,它更像是沼泽。

    所谓沼泽,说白了就是土壤湿度过大形成的大片泥淖区,一般而言,沼泽里富含大量水分,但由于土壤厌氧,有机物分解缓慢,所以累积了一大堆不健康的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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