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九百九十章 代步工具-《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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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听的名字啊”蓝色魔女噘嘴想了想,摇摇头,道:“不了,太麻烦,就叫我蓝色魔女吧。”

    “......好吧。”

    既然你选择简单省事,我也无话可说。

    片刻休息之后,我们再次启程。

    途中,我问蓝色魔女:“还有多远才能走出森林?”

    蓝色魔女道:“按照现在的度,再走个几百天就能出去啦。”

    几百天!

    您这是要留我过年不成?

    “不行,太慢了”停下脚步,我严肃道:“有没有更快些的方法,最好是几天之内就能走出这片森林的办法?”

    “有呀”蓝色魔女说着,屈起食指,放到唇边,吹了声呼哨。

    数分钟后,几头凶神恶煞的狼扑了出来,径直来到蓝色魔女跟前,俯下身子,出吼吼低鸣。

    “它们是这片森林里跑得最快的狼”蓝色魔女道:“我们可以骑着它们赶路。”

    盯着体长两米,身高一米多的狼,我好奇道:“最快是有多快?”

    “唔......很快,六天左右,就能在森林里跑个来回。”

    “那保守说,三天就能出森林咯?”

    “就是这样”蓝色魔女点头应道。

    “那挺不错。”

    由于在精灵之森养成的习惯,喜欢亲昵小动物,呃,虽然这狼的个头略大,但和森林之王比,依旧还是小动物行列之内,所以我习惯性的伸出手,去抚摸他的狼头。

    结果却被它吭哧一口咬住了手。

    不得不说,这狼的牙口还是挺不错的,至少没被护手硌掉茬,也没崩了牙,但疼痛却是在所难免的,毕竟是带着警惕与敌意了力。

    嗷呜一声悲鸣,这狼就松了口,并且瞬间就怂了。

    看来这一口咬的力道够大的,要不是有护手隔着,我这手还不得被咬断?

    当狼群中的某头狼因为外力突然怂了,整个狼群都会引起轩然大波,而最激动地,当属狼王。

    毕竟狼王才是狼群的扛把子,你欺负它小弟,它却不敢出头,那这狼王的宝座,怕是要不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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