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最后一手刀,将他敲晕,然后再轻手轻脚离开。 整场胖揍一共持续了三分钟,我并没有残忍的敲断他的腿,甚至没让他任何一处骨折——最多是内脏受创,但在床上休息个三五天就能恢复,不过我相信,他们不会仅仅只休息三五天,因为我这一顿胖揍,主要揍得是他的脸,在敲晕他的时候,我情不自禁瞅了眼自己的杰作,这货已经被揍成了猪头,没个把月都不带消肿的。 当然,如果有不错的牧师的话,倒是能提前一些,但有个前提,得把肿胀中的淤血清理干净,否则消肿了也会鼓起一块儿,看起来更尴尬。 我就这样一家接着一家的揍,其中有一家,行凶者是个女孩儿,贵族青年双臂上面的淤青就是她揍出来的。 面对女孩子,我自然不能也把她揍成猪头,毕竟她又没做什么穷凶极恶的事情,而且,女孩子嘛,总要有些特权。 所以我溜达的出去一趟,再回来时,手里多了一支画笔,以及一小瓶墨汁。 这种墨汁很厉害,刚画上去的时候,可以很轻易的擦掉,可一旦干了,就跟纹在皮肤上似的,得花两个星期的时间才能自然分解。 这种神奇的墨水是我在一家很隐蔽的小店里弄到的,店长特意叮嘱我,就算被发现了,也一定不要把他供出来。 我先是一手刀将女孩儿敲晕,然后把她脑袋摆正,用画笔在她脸上写起字来,脑门上是夜露死苦,左脸蛋是我很凶,右脸蛋是我超凶,鼻头上点个点,下巴上再画个差。 很好,收工。 我乐呵的将画笔与墨水放到塑料袋里,然后揣进兜里。 就在出门的时候,却被女孩儿的父亲抓了个正着,但我这不算做亏心事,也没啥可怕的,只瞅了他一眼,就继续往门口走。 女孩儿父亲可不乐意了,臭小子你牛逼大了,深更半夜的来我闺女闺房,被抓现行竟然还敢大摇大摆的往门口走,真以为老夫提不起刀吗? 我猜他是这样想的,因为下一秒,他就从不知哪儿变出一把长枪,对着我就是一枪。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