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你的这个理想,怕是实现不了了”老板娘悠悠道:“尼巫死后,那把长枪曾被族人争来夺去,最终,于混乱之中,流落到不知何处去了。” “真遗憾啊,还想着瞻仰一下那把能够战败使徒的长枪的威仪。” 老板娘呵呵笑着将毛坯武器再次放到冷水了冷却,伴着滋滋声响,她道:“如果你只是想瞻仰威仪的话,哪怕是要让你失望了,那把长枪的外观普通的很,和一般长枪并无二致。” “为什么不打造一把看起来就十分别致的武器呢?”我不解道:“那样不是才能彰显出首领的风范吗?” “或许你说的很有道理,但当时情况制约的厉害。” “什么情况?”我好奇道:“难道尼巫受到了通缉?” “只是通缉的话,能算厉害吗?”老板娘道:“是没钱,誓卫者组织初建,手头的钱根本不足以支撑奢侈的浪费,上至尼巫,下至每一个成员,都生活从简,可不像现在的誓卫者组织,每次节假日聚餐,都动辄几千上万银币,钱花的跟流水似的。” 听到这里,我撇撇嘴,没好意思吐槽:钱花的越多,生活过得越奢侈,能耐却是越来越小。 记得尼巫统治誓卫者组织的时候,那可是能够顶着塔拉库沓的压力跟佧修派硬抗的硬家伙。 甚至一度将塔拉库沓和佧修派压得抬不起头——就连这俩组织的老大,第二使徒·哭泣之眼·赫尔德都被打伤败退了。 再看如今的誓卫者组织,成员管制乱不乱的先不提,单论实力,就算没排在老幺也差不多了。 与叱咤风云的过去相比,如今的它,就是一坨屎。 可惜了尼巫的风华绝代与冠世之才。 再看眼前,海洛伊丝倒是继承了尼巫的一些品质,比方说反抗精神之类的,但偏偏她的能耐远远不及尼巫,虽然拥有褪变之力,可也只能和十一二级的冒险家相提并论。 这里的十一二级,指的是魔界的十一二级,可不是和风大陆的。 根据这么久的生活,我已确定,魔界的十一二级冒险家的真是能耐,换算成和风大陆,大概处在十级左右——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魔界没有地下城,只能不断和其他组织的人,又或者生活在城镇周边的怪物较量,而和风大陆的冒险家,却可以每时每刻都在地下城里磨练本事。 有仗打和没仗打,是有本质区别的。 第(3/3)页